隨著全球生物醫藥行業的蓬勃發展,創新生物科技公司正成為資本市場的焦點。香港交易所(港交所)自2018年修訂上市規則,推出針對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的第18A章以來,成功吸引了一批具有高成長潛力的生物醫藥企業上市,為全球投資者提供了獨特的投資通道。這一標準不僅為生物科技公司提供了便捷的融資平臺,也為投資者和行業觀察者提供了一套評估早期生物醫藥企業的參考框架。借鑒港交所的生物科技上市標準,我們可以更有方向地尋找和評估那些尚未上市但極具潛力的創新生物醫藥公司。
港交所18A章的核心要求為我們的探尋提供了明確指引。這些標準主要包括:公司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已通過概念階段(通常指已完成一期臨床試驗,并已獲準開始二期臨床試驗);主要專注于研發以開發核心產品;上市前最少12個月一直從事核心產品的研發;上市集資主要作研發用途,以將核心產品推出市場;擁有與其核心產品有關的已注冊專利、專利申請及/或知識產權;以及得到資深投資者的投資。這些條件強調了對公司創新實力、研發進展和知識產權保護能力的重視。
基于以上標準,在尋找未上市的創新生物醫藥公司時,我們可以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 核心產品的研發階段與潛力
真正具有投資價值的公司,其核心產品應已進入臨床階段,并顯示出解決未滿足醫療需求的潛力。特別是那些針對癌癥、罕見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領域的創新療法,如細胞與基因治療(CGT)、雙特異性抗體、抗體偶聯藥物(ADC)等前沿技術平臺。考察其臨床試驗設計、初步數據以及后續開發路徑的清晰度至關重要。
2. 知識產權(IP)護城河
強大的知識產權組合是生物科技公司的生命線。需要評估公司是否擁有核心技術的自主專利,專利布局是否完整(覆蓋化合物、制備方法、用途等),以及是否存在侵權風險。技術壁壘越高,公司的長期競爭力越強。
3. 研發團隊與合作伙伴
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于其科學創始人和研發團隊。團隊是否在相關領域擁有深厚的學術背景和成功的產業化經驗?公司與頂尖學術機構、大型藥企的研發合作或授權許可(License-in/out)情況,也是驗證其技術價值和商業化能力的重要指標。
4. 資深投資者的背書
如同港交所要求,獲得知名風險投資(VC)、私募股權(PE)或產業投資機構的持續投資,是一個強有力的信號。這些專業機構在盡職調查、估值判斷和資源導入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它們的參與能顯著降低投資風險。
5. 生產能力的布局
對于生物制藥而言,從研發到生產(“從實驗室到工廠”)的跨越至關重要。即使是早期公司,也需要有清晰的生產策略。考察公司是否自建或規劃符合GMP標準的生產設施,或是否與可靠的合同研發生產組織(CDMO)建立了穩固的合作關系,以確保未來產品能夠高質量、規模化地生產。
探尋方向與挑戰
目前,中國內地、美國、歐洲及亞洲其他地區存在大量符合上述特征的未上市創新生物醫藥公司。尋找它們可以通過關注頂級行業會議(如JPM健康大會、ASCO等)、權威學術期刊的發表、專業生物醫藥投資基金的投資組合以及活躍的創新產業集群(如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波士頓、舊金山灣區等)來實現。
投資未上市生物科技公司也伴隨著高風險。這些風險包括:臨床研發失敗、監管審批不確定性、激烈競爭導致的市場變化、知識產權糾紛、資金鏈斷裂以及未來商業化挑戰等。因此,在借鑒上市標準進行篩選的投資者必須進行更為深入的盡職調查,并充分理解生物醫藥研發的長周期、高投入特性。
結論
港交所的生物科技上市標準為我們繪制了一幅尋找未來行業領導者的“尋寶圖”。它引導我們將目光聚焦于那些具備扎實科學基礎、清晰臨床路徑、強大知識產權和可持續研發能力的未上市創新生物醫藥企業。盡管前路充滿挑戰,但通過系統性地運用這些標準進行甄別,投資者和產業界更有機會在早期發現并陪伴那些有望攻克重大疾病、推動人類健康事業進步的明日之星,共同分享生物科技創新的巨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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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5 02:31:33